2019-01-24 13:05
卓商塑料(PVC助劑)網訊:JM Eagle公司的代表律師正在提請一名聯邦法官不要批準這家生產商的前母公司臺塑美國(臺塑MBS)公司和 45家政府實體之間提出的2250萬美元的和解提議,其理由是這一金額"少得可憐"。
美國(臺塑MBS)地區法官 George H. Wu定于12月19日對這一和解是否公正、充沛和合理做出判決。
臺塑和JM Eagle公司在2006年提起的舉報人訴訟中被作為被告告上法庭,在這起官司中,一名質保工程師指控被告生產的帶有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和美國(臺塑MBS)水務協會認證評級的PVC管基本不達標。
臺塑在為期七周的審判初期與原告達成2250萬美元的和解,這一審判在11月14日結束,陪審團認定JM Eagle公司違反了《虛假申報法》。JM Eagle公司準備提起上訴。
JM Eagle公司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將在審判第二階段中決定。但原告律師原先估計將要支付"數十億美元" ,這讓JM Eagle公司的律師對臺塑提出的數百萬美元的和解提議提出質疑。
由JM Eagle公司委托Bird、Marella、Boxer、Wolpert、Nessim、Drooks & Lincenberg, P.C律師事務所組成的律師團隊在12月6日提交的情況闡明中說道:"原告向FPC提出的2250萬美元和解金額只是原告按照自己的損失判斷的賠償金額的很小一局部。"
辯護律師堅稱 ,和解雙方在審判前肯定未對風險和費用進行有意義且明智的評估,因為原告在當時所提出的依據并不清晰。
情況闡明中稱,最起碼和解提議為時過早,因為對于審判第一階段中的結果還有一些問題尚未得到解答。
法庭文件還提出一個問題:陪審團認定J-M 公司虛假陳說"一致合乎"PVC規范是以該公司使用不達標的樹脂作為依據,還是以FPC提供的復合材料作為依據?陪審團的調查結果是否基于JM的涉嫌不當行為是由FPC授意或授權做出的?
情況闡明中稱:"J-M 公司敦促法庭否決和解協議的合法性,以示公正和公平。"
情況闡明稱,和解金額與FPC涉嫌的案件核心流動無關,并提到FPC在1996-2006年期間曾是 J-M公司的所有者和控股方,這段期間剛康復是舉報人申訴的不達標管道所生產的年份。
"與原告自己所指控的FPC在涉嫌不當行為中的作用相比,和解雙方不知何故協商一致的2250萬美元只是原告本身預計在審判第二階段中陪審團將判給他們的巨額賠償金中微不足道的一小局部。"
在相關問題上,JM Eagle公司稱其已聘請了Anthony Michael Glassman,這名律師曾代表 《****》和休-海夫納打贏了其他名流和公眾人物提起的名譽詆毀官司,以及尼古拉斯凱奇狀告《National Enquirer》一案。 據悉,JM公司請Glassman威脅要狀告原告聘請的 Phillips & Cohen法律事務所的首席律師團隊在審判后發表的有關該案的評論中歹意詆毀其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