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立法規范廢舊農膜回收利用
2019-01-24 13:05
卓商塑料(PVC助劑)網訊:近日,甘肅頒布《甘肅省廢舊農膜回收利用條例》,將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出臺的《條例》共二十二條,對廢舊農膜的銷售、使用、回收、加工、利用、管理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
為了從源頭上避免、限制不合乎國家技術規范的超薄地膜進入農資市場(MBS),《條例》第七條規定:禁止生產、銷售厚度小于0.008毫米的農用地膜,推廣使用厚度大于0.01毫米且合乎國農其他質量技術規范的農用地膜和厚度大于0.12毫米的農用棚膜。
《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從事廢舊農膜回收利用的企業(ACR),能夠用以獎代補、貸款貼息等方式予以扶持,并依據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給予稅收減免、稅收返還和享受農用電價格(霍尼韋爾)等優惠政策。
據了解,國家對農用地膜厚度規定的最低技術規范是0.008毫米,允許極限偏差高下浮動0.003毫米。但在實際中,農民為節約投入,普遍會使用最低規范即0.005毫米的超薄地膜。而低規范的超薄地膜老化速度快、易破碎、難撿拾、機械回收效率低,加工利用老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