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終止對馬來等國丙烯酸酯反傾銷措施
2019-01-24 13:05
卓商塑料(PVC助劑)網訊:據商務部消息,4月8日商務部發布本年度第20號公告,決定自2014年4月9日起,終止對原產于馬來西亞、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亞的進口丙烯酸酯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
此前,商務部于2009年4月8日發布年度第18號公告,決定自2009年4月9日起,繼續對原產于馬來西亞、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亞的進口丙烯酸酯實施反傾銷措施,實施期限為五年。而在公告規定時限內,國內丙烯酸酯產業并未提出期終復審申請,商務部決定不主動發起期終復審調查。鑒于此,自2014年4月9日起,對原產于馬來西亞、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亞的進口丙烯酸酯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終止實施。